疑虑让袁琮季脸上的表情突然凝重。“这是?”
“我们以后再谈。”
林园的这一句话,似乎意味着两人可以有接下来的相处。潘志放开他的手。
“如果我给你打电话,你会接听吗?”
“……要看当时的情况。”
袁琮季跟在林园的身后离开,在进去会议厅之前,他回头看一眼仍站在窗边的男人。——那人是谁呢?
男人脱下厚重的大衣拿在手上。他内里穿着一套深灰色的暗纹西装,显得十分正式。似乎吹过风,他脸上有些红霞,一两撮头发搭落在额头。
林郁之坐在客厅里。屋里只开了暖色的灯带。昏黄的灯光晕照着一切,看起来像是老旧的照片。
他眉头深锁着,两只手紧张地搓来搓去。在听到大门被打开的声音后,他迅速地跳起来,连拖鞋也没来得及穿,就那样光着脚站在沙发前面的地毯上。
林园看着他,似乎扬了一下嘴角。但当林郁之细看时,并没有发现林园有笑过的痕迹。
“很晚了,还不睡吗?”林园准备回自己的房间。他刚从外面回来,身上残留着深秋的寒意。
“哥……”林郁之想要问他,是否知道潘志来了这里;如果潘志提出见面,是否会答应去见他。
“有什么事吗?”林园转过身来,站在房间门口。
眼睛眨了一下,又眨了一下,林郁之的脑袋轻轻地摇一摇,落寞的声音。“……没事。”
林园一动不动,看他低着头,只穿着袜子在地板上行走。
又站了一会,直到林郁之的房间,从门缝隙泄出的灯光熄灭。林园微微仰着头靠在门板上,长长的叹一口气。
——爱就是成为一个人。
让自己更好,也让他更好。
书房的灯亮起。
林园坐在宽大的书桌后面,桌面上摆着一本小小的漫画书。书的封面是白色的,上面印着一颗蓝猫的大脑袋——
“哥,你都不看漫画的吗?”
只在儿时看过《封神演义》的林园摇头。
在林园小的时候,市面上流行的还是连环画,多用繁体字印刷的那种黑白图册。对于一个识字还不算多的孩童来说,读起来是有一些困难。
小男孩坐在椅子上,摇晃着两条小细腿。“漫画多可爱啊,又好玩,里面还有很帅气的人物。”
“是吗?”
“是啊,犬夜叉的哥哥。虽然很多同学都喜欢犬夜叉,但是我还是觉得杀生丸最帅,因为他长得和哥哥好像啊。”
“你以前不是喜欢机器猫的吗?”
“哎呀,我忘了我最喜欢机器猫了,对对对,我最喜欢机器猫了……”
小男孩撑着椅背站到椅子上,朝林园伸出双手。“哥,我要尿尿。”
于是林园走过去拥抱他。小男孩用双臂圈住林园的脖子,脑袋依靠在林园的肩上,一双小细腿环绕住少年的腰。
就这样抱着林郁之走出房间,带他去完洗手间,又这样抱他回来。
在客厅里织毛衣的林母,看到被林园抱着走来走去的林郁之,不高兴地叫:“林郁之,你几岁了,怎么还老要人抱?”
“我喜欢哥哥呀。”小男孩这样说着,双手捧起哥哥的脸,在他的额头上重重的亲一口。“哥也最喜欢我对吧?”
“是的呢。”林园笑一笑,眼睛弯起来。
……蓝猫的脖子上挂着金色的小铃铛,它歪着嘴巴,吐出半截舌头。
是上次拿给林郁之看过的漫画书。小小的一本,没有多少页,却也没有被翻完。也许是因为曾经看过的,再翻起来便失去了兴趣和动力。所以林郁之并不知道,在最后一页漫画的背面,贴着一张蓝色的便签纸。
那一整面墙壁的书架,上面多是林园的专业书。也有讲述人文、科技之类的书籍,但基本都是些枯燥无味的理论。林郁之是从来不感兴趣的。
手指在一册册的书脊上滑过,如果细心,还是能发现两册大书之间留有小小的缝隙,里面挤着一本薄薄的漫画。
那一张蓝色的便签纸被撕走,扔进纸篓里。黑色的墨迹,因为年久,已经稍稍的淡去——
林园踩上梯子,将这一本漫画书放到最上层,两本精装书的中间。
从下面往上看,并不能发现这两本书之间有何异样。也许林郁之永远都不会发现,这成千的书册中,有他最爱的一整套漫画书——
又或者,林郁之根本已经忘记,他曾说过的,他最喜欢机器猫了。
第10章菲托努斯
约定的地方在一家火锅店。是可以从早八点一直吃到凌晨的那种餐厅。
林园到时,锅底已经热起来,涮菜也全部上桌。
潘志站起来,帮他拉开座椅。
林园微微蹙额,但也不好说什么,对他道了一声谢谢,坐了下来。
包厢里暖气开得足,林园将外套脱下来,放到旁边的椅子上。
他里面穿着淡蓝色的衬衣,外面罩了一件v领的羊绒毛衣,头发软软的落在额前,整个人看起来斯文又年轻。
火锅热腾腾的蒸汽,很快将林园的脸蒸红。他吃得很少,偶尔夹一点蔬菜放在碗里等凉。大多数时间里,他在喝水。
吞咽的动作使得喉结上下移动。潘志看了一会儿,从自己的位置站起来,挪到林园的身侧。
他知道林园在等他开口。他很乐意让这种等待维持更久的时间。
他的一条胳膊倚在饭桌上,就那样用手掌撑着自己的脸,歪着脑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