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来了,估计碧血洗银枪这种事你是不会做的,这床我们还是留在改日再上吧。”
说完,我在那抽筋的脚上抹上色拉油,越过李李吉,准备开溜。
李李吉却拉住了我的手臂,他的力气格外地大,像是要将我的手臂给折断,事实上,我的骨头开始发出恐怖的“咯吱”声响。
“刚才,你进了徘古的房间。”
李李吉用的是陈述句,也就是说,他什么都看见了。
我点点头:“我房间的洗手间被堵住了,所以去他那借个厕所。”
我发现自己撒谎的技术是很好的,脸不红,心不跳,就连膀胱也没缩一下,肛 ̄门也没紧一个。
同时,我还发现,我撒谎的目的,是为了不惹李李吉生气--因为愧疚。
但李李吉并没有接受我的好意,他的手,越握越紧,我的手腕,像是被一块烧红的烙铁给烫着:“何不欢,刚才在我房间中,你对我做的一切事,都只是练习是吗?只是为了勾引徘古而做的练习是吗?!”
最了解你的人,便是你的敌人。
我佩服说这句话的人。
既然已经瞒不住,我只能承认:“是的。”
接下来的几秒钟,发生了很多事情。
比如,李李吉的额头冒出了闪电形状的青筋。
比如,他的手,像是一把大刀般向着我的头挥来。
比如,我承受了这一力量大得足以扇出我脑浆的一巴掌。
我顿时像是被鹌鹑蛋给噎住了。
妈妈的吻啊,这次搞大了。
我何不欢低估了自己的魅力,这李徘古原来已经在不知不觉间爱我爱得即使我只是露了个小内裤给司机哥哥看就不可忍受宁要我玉碎也不要我瓦全说什么也要将我一枪给蹦了接着再抱着我的尸体喃喃而诡异地说道你终于只是我一个人的了的地步。
手悄悄放在车门上,正打算跳车跑路。
可李徘古将手中的枪转个个,把枪柄递给我。
奶奶个熊哦,这次搞更大了。
我何不欢简直就是妖孽,原来这李徘古爱我爱得超出了世界超过了宇宙超过了银河系超出了思密达即使我只是露了个小内裤给司机哥哥看他就无法忍受宁可自己玉碎也不要自己瓦全说什么也要我将他给一枪蹦了接着在我抱着他的尸体哀哀痛哭时凄美地说道你永远都会记得有个男人死在你手上你永远都会记得我的名字这就是我要的接着安然嗝屁的地步了。
“拿着,套在大腿上。”李徘古接下来的话让我安静了下来。
因为,他同时还递来了一副特质的手枪皮套。
这才明白,李徘古是想让我藏一把枪在其他人看不见的地方,倘若到时有什么意外,便可以掏出来看谁不爽就射谁。
其实我倒觉得不用这么麻烦。
因为,只要给我块板砖,我就能够敲碎地球的后脑勺来着。
不过,还是听话地将东西给拿了过来,把皮套绑在大腿上。
但因为小礼服比较修身,大腿处多这么块东西,根本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有枪,我是危险人物。
这又不是拍武侠剧,所有的人都要脑残地在偷袭前喊一句抓奶龙爪手来了,看招。
要不,放在胸罩里?
亲身试验了下,发现更不行--看上去像是隆胸隆出个多边形,太损面子。
正在忧愁呢,李徘古出声:“放在大腿内侧好了。”
我犹豫:“不好吧。”
李徘古温声道:“可以的。”
我仍旧犹豫:“不太安全吧。”
李徘古确定:“很安全。”
爱情是盲目的,既然李徘古都这么说了,我只能照做。
于是,我屏气敛息,将皮套转到大腿内侧,并将枪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再缓缓放下裙子,僵硬地坐着。
“不欢。”李徘古叫我。
“什么?”我连头也不敢再转动。
“皮套的方向反了,”李徘古隐约之间,似乎吸了口冷气:“枪口应该是向下,而不是对准自己的……那里。”
我这才如释重负,重新将皮套接下,绑好,将枪口向下放好,接着长吐口气:“我就说,这要是一个磨枪走火,那我的第一次就完了。”
李徘古:“……”
“虽然贞操观念不太强,但毕竟不能便宜了一颗子弹是不。”
李徘古:“……”
“虽然……它的坚硬度是要比你们强很多。”
李徘古:“……”
正文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三)
在李徘古的西装外套搭在我大腿上半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那是位于繁华区的俱乐部,平日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才能进去。
李徘古为我打开车门,伸出手,绅士般地迎我下车。
此刻的我,像是刚从南瓜车上下来的灰姑娘。
还是个大腿内侧别着一把杀伤力极强手枪的灰姑娘。
那枪在我那敏感的地方磨蹭着,挺不舒服的,想伸手去挠挠,但这样的姿势太容易引起人误会,别人还以为我是什么不良少女。
虽然,我确实是。
侍者有礼地带领着我们来到最高层,一路上所见,尽是奢侈繁华,蚕丝地毯,镶钻大吊灯,红木门,连把手都是纯金。
烧钱哇。
这是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
这要是拿去建希望小学,那咱们的国民教育水平绝对能大大赶超英美日,更别提思密达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顶楼的大厅,一进门便看见中央摆放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