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一个院长办公室他见过四五根银行金条,只不过没敢拿罢了,这意味着什么?
张钰想了一下,虽然她天不怕地不怕,但是真要是把四地市几十家政法机关给一次惹了,张家都有些受不了。
张钰有的时候虽然冲动,但是绝不代表她没有政治智慧。
因此在郭大海供述了一部分案情后,她就中止了审讯,把此事向上汇报。
上级也是震动不已,对此事进行了秘密的调查,结论当然是属实。
那么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摆在大家面前了,这郭大海供述的五十七件案件,难道真的要去查证么?
别的不说,某县检察院一晚上现金失窃了柒万元,还是在三间办公室丢的,不算一些贵重物品和烟酒,这来源说得清么?
这要查的话,纪委也得去查,到时候怎么办?
领导们也为难啊!总不能叫纪委把这五十七件案件的受害单位的施主们一个个去查一遍吧?
那样市上的领导们,甚至省上的某些领导都要担责。
一时间,郭大海的案子就成了一个烫手山芋。
毕竟现在是重证据不重口供的年代了,一个罪犯招了的犯罪事实,警察必须去查证,怎么查呢?
难道要一个个找到这些单位的人,去问他们,某年某月某日,你办公室失窃了,丢了多少多少钱,多少条好烟好酒和贵重物品?
这对方就算敢认,你敢这么办么?
不怕人家啐你一脸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