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作者:狂枭
人兽文
属性分类:现代/灵异鬼怪/互攻/正剧
一个男人和一只大金刚之间的传说故事。奇幻。
楔子
有这样一幅画:日出时分,远山半山腰,太阳害羞的露出半张脸,在它的周围围着一层红幔,映红一方天地,红的那麽温暖,红的让人迷恋。一座高高的山崖边,坐着一只大大的金刚,它坐在那里,像是一座小山,它表情安祥,也许是在假寐,也许是在陶醉於日出时分的那份安逸和美丽,在他的怀里,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刚劲有力的男人,无一处不显示着力与美的男人,男人安然的躺在金刚的怀里,金刚身上的长毛,是他的毛毯,那般的温暖,那般的幸福,他们就那麽相依相偎的靠在一起,仿佛是在欣赏日出,仿佛是在回味过去,仿佛是在期待美好的未来。
这画面定格。
也将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他们的生命走到尽头,也可能他们的生命永远也到了不尽头。
谁知道呢?
但是,他们相爱。
那个男人,是我。
那个金刚,我叫他阿沙德。
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呃,就这麽庞大!他站起来,怎麽着,也得有三米高吧。他的胳膊是我的大腿两个粗,大腿嘛,我就不介绍了啊,大家可以自行想像一下。
那个时候他饿了,可他却意外的没有吃我,後来,呃,还是我“死皮赖脸”的赖上他了。
我们怎麽会发展成这样的关系?
如果是三年前第一次看到他时的我,我肯定打死我,也不可能会想到啊。
不过,我,真的不後悔。
能遇到他……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
幸福的定义?
我查过很多书,却一无所获,当然我自己也不能清楚的告诉我自己。
三年前的我,22岁,刚刚大学毕业,学的,就是研究动物,也是一个兽医。我有庞大的家族背景,我可以一直一帆风顺,我可以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一切。可我唯一得不到的,就是“真实”。
我看过太多的人情冷暖,不说远的,就说我的父母。我出生在一个小渔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刚刚有记忆,我记得那时我们家很穷,穷到只能一家人住在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小平房里,穷到我十几岁了,还没有一个亲戚上门认亲。可我们过得很美满。
每一天,父母都为了生活而奔波劳碌,可每一天,都开开心心的出门,欢欢喜喜的回家,然後一家三口围在小小的圆桌边吃饭,讲着每日的心得和趣事。
那个时候的日子,一去不复反了啊。改革开放的热潮席卷了央央大地,自然也包括我们的小渔村。还成了改革开放的先潮,没错,我们的小渔村有朝一日,就成了如今的深圳。随着经济搞活,父母一天一天忙着赚钱,我见到他们的次数,是越来越少,越来越少,直到每天回家,只能见到保姆张阿姨。再後来,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大,上了市,跨了国,然後,俩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他有了他的家庭,她有了她的家庭。
剩下一个我?
除了还是集团的接班人之外,我一无所有了。
原来,人们,可以共苦,却不能同甘啊。
很多人都巴结我,可转过身又唾弃我。
很多人都夸讲我,可转过身又盼着我赶紧死,好把集团让出来。
不是真想随了他们的意,只是我真的没有这个兴趣,没有兴趣争,没有兴趣面对这些虚假。
於是,我找了一个执行总裁,就自由自在的去追求梦想了。
我,参加了一个动物保护组织,经常往深山里跑。
很多人笑称我是“穿山甲”,我不在乎。
很多人蔑视我是“有毛病”,我也不在乎。
说到这里,我想说说关於“幸福”……
小时候觉得“幸福”,就是有肉吃。
少年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回家时看到久久不见的父母。
初中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牵着心爱女孩儿的手,送她到家门口儿。
高中时觉得“幸福”,就是可以拥抱着自己心爱的人儿,吻上她的额头。
然後,我觉得“幸福”,就是可以找到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白发齐眉,等到了老了的时候,可以互相玩笑似的嘲笑对方几乎没了牙齿的样子。
幸福,其实是这样的简单。
可,幸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简单。
我们曾经的梦想,一一的落空,直到你不得不相信,
天下,没有纯净的“幸福”。
我拥有庞大的家业,我拥有出色的外表与强壮的身体,可我却找不到那个,只是因为“我”是“我”,才想要与我共度一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