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却在不同的两座城市荡漾着幸福。
离于苏木家乡千百公里的b市,月亮高挂,月光明亮。坐落在市中心最昂贵的b区域的五星级酒店露天台上,穿着吊带及膝礼裙的归宁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她白皙修长的双腿叠起,身子微侧,一只手撑着下巴,双眸望着不远处,似在看夜景,又似在发呆。
天台远处的玻都会情不自禁地停住脚步往这边看来,优雅的美女和美丽的夜景向来容易吸引人的眼球。
只可惜,今晚天台被包场,宽阔的场地只有那位绝色佳人以及在她身后缓缓向她走来的英俊男人。
肩膀上被搭上外套,鼻间是她熟悉的淡淡烟草味,她仰头,对着男人浅浅一笑。
“夜晚有点儿凉,披着暖和一点儿。”说话间,男人已经在她对面坐下。对于她的精心打扮,他毫不掩饰眼中的喜欢与赞赏,“你很美,每一次见你,你都很美。”
归宁是个聪明的女人,这世上,吸引人的永远都是夺目的装扮与容颜。
即使男人表面上心疼她穿得少,但她深知,他最喜欢她这种夺目的打扮。
他不是普通的男人,喜欢的女人自然也不能普通。
“在陆中第一周的兼职工作感觉怎么样?”
徐茶说得没错,归宁能在众多面试者中脱颖而出进入陆中,的确是眼前人给开了后门。
能随心所欲在陆中集团开后门的人,只有那年轻有为的首席执行官。
而此刻,坐在归宁对面的人,正是陆家长子,陆中首席执行官陆淮南。
“挺好的。”归宁举杯,“谢谢陆大哥给我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
陆淮南举杯与她碰了碰:“我曾允诺过你父亲在b市好好照顾你,这点儿小事不用说谢谢。”
陆淮南与归宁的确很早便相识了,却不像学校的传言那般不堪。
陆淮南与归宁父亲归朝来是生意上的伙伴。在一次饭局上,归朝来介绍归宁与陆淮南相识,因归宁考上b市大学,归朝来便让陆淮南代为照顾。
从大一开始,归宁便与陆淮南有接触,陆淮南平时工作忙,大多数时间都是他的助理里邦代为照顾。偶尔陆淮南想起她时,会亲自开车来接她吃顿饭,加起来不超过两次,偏偏有次被同学看见了,便在班上乱说。归宁性格高傲冷漠,向来不是个喜欢解释的人,所以大家以讹传讹,便有了她与陆中年轻英俊的陆淮南有染的传言。
但显然,归宁并不十分排斥这样的传言。
搁在桌上的手机响起,陆淮南拿起,绅士地对她说:“抱歉,我接个电话。”
“好。”归宁一直凝望着他起身,走到不远处的栏杆边。她换了个姿势,依旧用手撑着下巴,眼神看向陆淮南那边,不知在想些什么。
电话是里邦打来的:“陆总,跟着二少的摄影师被警察抓了,报警的人是二少。”
陆淮南的声音低沉:“他什么时候报的警,你们不知道?”
陆泽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举动都在陆淮南的人的监视范围内,连什么时候打了什么电话,跟谁打了,他们都十分清楚,可这么重要的报警电话,里邦竟然不知道。
“是”里邦说,“二少今天一整天都没动过手机,直到晚上出门前打了个电话,只说了一个地址,随后便出了门。我们的人一路跟着他,所躲藏的地方便是他在电话里报的地址,等到警察出现后,才知道上当了。我想,二少应该是事先有计划的,他在出门前告诉警察书吧旁拐角的地址,然后诱导我们的人出现在那里。接到电话的警察迅速到书吧旁巡逻,正巧前一天晚上,书吧发生了盗窃案,所以我们的人被认作是小偷。”
陆淮南沉默了片刻,才问:“里邦,你对这事怎么看?”
里邦迟疑了许久,才说:“大概是二少太无聊了吧”
在里邦的眼里,陆泽漆跟陆淮南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从小陆淮南让他朝东,他便不敢朝西。陆淮南告诉陆泽漆不用思考,不用,不用烦恼,更不用拥有任何梦想,只要每天吃喝玩乐便足矣。
陆泽漆一直按部就班地生活着,在他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反抗”二字。
在里邦眼中,陆淮南的标签是“陆家继承人”、“成功的企业家”,陆泽漆的标签则是“寄生虫”、“拖油瓶”之类的。
这么多年,陆淮南每天都派人监视着陆泽漆,陆泽漆从没敢反抗过,能让他做出今天这种举动的,里邦只能想到一个原因,那便是他太无聊了。
“无聊?”陆淮南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漆黑的眼睛中却没有半分笑意,声音悠长,“里邦,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喜欢他吗?”
“因为他的母亲抢走了大夫人的位置。”
“这只是其中之一。当年曾有人为他算过命,那人看着他许久,只说了一句话。”
里邦屏息,静静地等待陆淮南说下去。
“金鳞岂是池中物?”
金鳞哪里只是池水中的妖物,它是一条真正的龙,终有一天,会一飞冲天。
里邦顿默许久,才问:“陆总,你信吗?”
“世上的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陆淮南淡淡地说,“我虽不是个信命运的人,但凡事谨慎总不会出错。既然当初有人如此看好他,我就有必要防备他。陆家的一切怎么都不可能拱手让人。这些年他就像被我捆住四肢的小兽,失去了自由,只能乖乖听话。但即使小兽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