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冤枉?什么叫倒霉?祁宏今天彻底体会到了。他猛地站起来,就说:“这东西我连碰都没碰过,怎么能说是我偷的?就因为它在我脚下?”
老板身后的一个女孩子小声嘀咕:“我明明看见你用脚踩住了,上面还有鞋印呢。”
“小姐,说话要注意分寸!用脚踩到钱包就是贼?这种常识九年义务教育里好像没有吧?”
女孩子一缩脖躲着祁宏锐利的目光,又嘀咕着:“电视上都有报道,小偷踩着脏物假装系鞋带,就顺手把东西藏在身上了。”
这些话差点把祁宏的鼻子气歪。他要用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于是,手就伸进上衣里怀口袋里拿钱包,要让这三个人看看,自己归属于极为富裕人群。可是,口袋却空空如也!这时候,他才想发觉,自己才是丢了钱包的人!
当然了,老板不会相信他这种说辞,不但误会他是贼,还说他是来吃霸王餐的,抓着他的胳膊就说:“跟我去警察局!”
祁宏甩开老板的钳制,又瞪了瞪那两个女孩子,说:“去警察局也可以。不过,我警告你们,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故意捏造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留下你们的姓名联络地址,等着法院传票吧。”
两个女孩子被祁宏说得一愣一愣,老板爆出一句:“小偷都研究上法律了!你他妈的,老子还真就不吃你这套!”说着,这个粗人老板就要动手了。
祁宏脑子灵活,可拳脚方面就不行了。他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一个闪人就躲到桌子后面。刚好旁边有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拿着一杯冰镇巧克力很调皮的玩转圈圈,碰巧就被祁宏撞上!那一杯深褐色的巧克力一点都没浪费全部洒在了祁宏的衣服和裤子上,而小朋友被他一撞跌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于是乎,孩子妈妈不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