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暮笙想了想,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很多。”
像是想到什么,春风噗嗤一笑,
“难不成这锦囊也是他自己绣的?”
云暮笙闻之也轻轻勾起了嘴角,
“这个就不好说了。”语气里面竟带着几分揶揄。
春风眼睛突然一亮,急急忙忙打开自己包裹,看他给自己的宝贝是什么。
不打开不要紧,一打开,春风眼睛都要看直了。
当真如祝玉陵所说,这可是不要会后悔的宝贝!
是什么?
满满一口袋的糖葫芦!春风最喜欢的糖葫芦!裹着花生屑,未用竹签串起,每一个都仔仔细细地用糯米纸包好,然后用黄纸抱着,晶莹欲滴,十分诱人。
想都没想伸手便取了一个吃,还是上次那个味道,酸甜的味道让他心都要化了。
眼里亮晶晶的,鼓着嘴,
“哥,你要不要?”
云暮笙淡淡笑着看他,摇了摇头。
“别啊!吃一个嘛!超级好吃的!”
春风不由云暮笙拒绝,取了一个仔细地撕开糯米纸,伸到云暮笙嘴边,大大地张着嘴,从喉咙里拖出长长的一声
“啊——”
云暮笙被逗笑了,张开了嘴,让春风把糖葫芦喂到了他嘴里。
手指头上还残余着花生屑和糖浆,春风又伸进自己嘴里用舌头舔了舔,满意地笑弯了眼。
云暮笙以为春风还会贪嘴,没想到春风藏宝贝一般将包袱重新打好,嘴里还念念有词的,
“不吃了不吃了,再吃就没了。”
对于糖葫芦,春风总是十分宝贝的。
祝玉陵懒懒地倚在侯爷府的门口,看着两人的身影越来越远,直至湮没在视线的尽头。
伸了个懒腰回了房间,想到春风吃到糖葫芦时开心得不得了的模样,就觉得自己这几个时辰没有白费。
不错,又学会了一门儿手艺呢。
☆、第三十六章
在泗州城游历了一个多月,春风和云暮笙终于回到了云剑山庄。
正当盛夏,外面热得不行,春风在回来的路上一路都嚷嚷着热,云暮笙便刻意挑了早晨或傍晚的时候赶路,结果春风依旧喊热,还埋怨地看着云暮笙,
“要是骑马肯定不会这么热。”
云暮笙被这臭小子气笑了。
上了云剑山,便能感到丝丝的凉意了。阵阵山风吹过,拂去了两人赶路的疲惫,春风舒服得都想在地上打个滚儿。
山庄更是如此,云雾缭绕,恍若天上之景。
春风一路蹦跶着回了他们的斜月轩,小院子正被谷风打扫着。
看见春风率先进了屋,他眼神闪了闪,依旧很恭敬地势力
“莫少爷,少庄主呢?”
春风回了一句,“在后面儿呢。”
便直径推开了自己的房门,房间和离开时一样一尘不染,连一点闷闷的气味都没有。
必定是谷风每天都在打扫。
“少庄主回来了。”
云暮笙在春风之后踏进院子,表情里淡淡,冲着谷风嗯了一声。
没过多久,谷风从房里端出一盆热水,为云暮笙和春风一人递上一条热帕子。
云暮笙抹了抹脸,吩咐道
“干将过不了多久应该也回来了,你去准备一碗五花肉,放在屋顶上。”
谷风应下,又听得云暮笙吩咐,
“去多烧点儿水,我们都得洗个澡。”
热水倒是打来了,春风想要赖着云暮笙一起洗澡,
“哥,你给我搓搓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