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辛换上衣服后,总算把身上的伤痕遮住了。
从试衣间出来时,林朗站在柜台前笑吟吟地看着他,看得郑辛有点发毛。
“你、你笑什么?”
“郑辛,其实你好好打扮打扮,也人模狗样的!”
“……”我又不是女孩子,打扮什么!
郑辛撇撇嘴没说话,却偷眼往镜子里看,果然人靠衣装,他的眼睛一亮。
以往郑辛总是穿林朗的旧衣服,本来就是两三年前的旧衣服,再加上郑辛比林朗矮了不少,所以那些衣服郑辛穿着就跟借来的似的。
第一次穿上这么合体的衣服,郑辛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自己看起来好看多了。白色长袖t恤和蓝色牛仔长裤,让他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又加上清秀的面孔,怎么看怎么像个乖乖的中学生。
可谁又能想到这乖乖中学生的衣服下面掩盖的是满身伤痕和激/情后的印记?
买完衣服,俩人又去吃饭。
林朗说要吃肯德基,郑辛没吃过,就跟在林朗身后,东看看西看看。
看着林朗熟练地排队、点餐,郑辛突然想起小时候在外婆家的事情。
那时外婆还活着,他家还住在乡下,父母都在城里上班,他幼年时期寄宿在外婆家,林朗是每年过年时才被舅舅、舅妈带回乡下。
郑辛记得林朗总是穿得很干净,说话也特别有礼貌,一看就是城里回来的孩子,跟他这个土生土长的乡下娃完全不同。那会儿林朗也不怎么跟他玩,仿佛天生带着疏离感,而他一样,可能是骨子里就觉得自己和林朗亲近不来,因此表兄弟二人一直没有走得特别近。
那时谁也想不到,有朝一日他们俩会躺在一张床上做那种事情!
可能正是因为跟林朗有着一层血缘关系,所以即便俩人上一刻还在激-吻-亲-热,下一刻就反目成仇;上一刻还在扭打撕扯,下一刻却依然能一起逛街、吃饭。
吃完饭,郑辛正捧着一杯没喝完的可乐站在商场门口等林朗,身后传来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郑辛?你怎么在这?”
转身便看到刘智楠了,刘智楠的胳膊上挎着一位长腿美女,郑辛一眼就认出来这女子是在北戴河穿着比基尼跳舞的那帮舞女中的一个。
郑辛沉默地垂头不语,也没回答刘智楠的话。
“你表哥呢?你们俩不是去亲戚家了吗?”
郑辛突然间心惊肉跳的,心虚得很,好似刘智楠已经识破谎言,知道了他跟林朗的事一般,更加不敢抬头直视刘智楠,只得结巴道:“呃……他……他去厕所了……”
“哟,伙食不错,都吃肯德基了!还有可乐?切了!”刘智楠的眼睛瞥到郑辛手中的可乐,伸手抢了过来,也不嫌弃,放到嘴边就喝。【注:“切了”算是方言吧,指从别人手里抢东西。】
郑辛想阻止都来不及。
刘智楠的女伴直撇嘴,鄙夷地道:“瞧你那点出息,抢小孩儿的可乐喝!”
“老子不都把钱花你身上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