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成也跟着眼眸晦涩起来:“这样啊,他的世界我们还真是掺合不了。”
叶修俊脸一抬:“小爷小懒得掺合。”其实早在心里用鞋底子把名叫祁然的小人儿抽了八百遍。
林成也不想回家了,他想借酒浇一下愁:“咱们找个地方继续喝吧。”
这会儿已经快十点了,酒吧正是热闹的时候。
两人勾肩搭背的,也没叫车,很快就找到一家酒吧。
叶修和林成是那种看着拽兮兮的,满嘴糙话,动不动就要揍人,其实他们都是乖宝宝,很少惹事,属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然,人若犯我那必须也是会犯回去的。
像酒吧这种地方,两人还真是第一次来,一进门就有点懵。
他们进的这家酒吧有个逼格相当高的名字,就大大的两个字母,,估计有特殊癖好的人看见这两字母当成就能硬。
酒吧生意很好,放眼望去卡座几乎都有人了,前面还有一个驻唱的不入流的小歌手在唱歌,颇有周董的风格,不过估计只学了个皮毛,他唱出来的效果只是比叶修感冒后嚎的那几嗓子好一些,当然可以肯定,人家的调还在的,至于叶修……
听见人有人唱歌,叶修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有点跃跃欲试。
林成生怕他上去丢人现眼,干脆直接点了两扎啤酒,坐吧台前就开始喝。
好死不死的,台上的人一首唱完了,居然问有没有顾客愿意献唱,林成一把没抓住,叶修蹦上去了,林成赶紧把头埋胳膊里,他不认识那逼。
叶修的声音其实很好听,说起话来特爽快的那种,就跟吃了火炮似的噼噼啪啪,说到唱歌也没别的啥,就一点,跑调。
他可以从头到尾都不在调上,跑得丧心病狂,估计原唱站他跟前,人肯定听不出来唱的就是他自己的歌。
先前唱歌那兄弟的表情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形容了,叶修抱着话筒兀自陶醉,林成大约听出来他唱的是小刚的《暖风》,吼得满耳都是噪音,乐队根本就疯了,干脆不伴奏,随便他跑。
调酒师冲林成扯了扯嘴皮子:“你哥们这是用生命在唱歌啊。”
林成汗颜:“是啊,用我们的命!”
下面有人拍桌子了,林成刚想过去硬把那丢人现眼的货薅下来,不曾想卡座那边冲过来一个人,手里端着一扎啤酒,几步跨到叶修跟前,众目睽睽之下把那满扎啤酒全部泼在了叶修脸上。
叶修正闭着眼睛陶醉呢,被人这么兜脸一泼,鬼哭狼嚎当即就停了,那酒又凉,呛得他抱着话筒从台子上摔下来。
好在那台子也不高,叶修只顾咳得死去活来,满头满身的酒,狼狈惨了。
林成“咚”的一声放下酒杯,拔腿就冲了过去,后边那调酒师似乎说了句什么,他也没听见。
泼叶修那小子长得很糟心,酒吧有空调,所以他只穿了薄线衣,松松垮垮的,下面又是一条铅笔裤,显得那腿跟豆芽菜似的,偏偏脚上是一双大头靴,奇葩就奇葩在,他那一身从头到脚都是白色。
呃,明晃晃一个人啊!
林成冲过去一把扯过他,人一着急也就不知道手上用劲了没有,反正那颗洁白的豆芽菜随着惯性居然顺势摔在了地上。
林成哪管他,赶紧去把叶修拉起来,拿纸胡乱的给他擦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