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也不表态,只道:“保持警惕。”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这只是第一波。
如果他们的情报真的泄露,接下来的则需要应对源源不断的刺客。
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这有什么好说的。
他忽然又想到了上午在道路间莫名出现的女人,两件事相配合,自然说明了一件事。
叶城主的行踪,早已暴露。
叶孤城道:“传信给江南花家。”
他冷冷道:“告诉他们,行踪暴露了。”
朗月道:“是。”
一只肥肥的鸽子,借着月色的掩护奋力扇动翅膀,飞向花家。
叶孤城他们走的道虽然偏僻,但并非见不到人,甚至来往的都是较大的车队,按照白云城主的规矩,只负责收殓直接死在手下的人,刺客,他都是不管的,就任凭暴尸荒野,死在那里,就待在那里。
现在天气不凉快,也不暖和,等到两日后有商队再次经过,尸体便已经开始腐烂,到处都充斥着一种腐肉的臭味。
车队的负责人问道这味,道:“停下。”他走南闯北多年,什么仗势没见过,从闻到味开始,就知道有什么不对劲的。
让手下的伙计到处巡查,果不其然,才一柱香的功夫便发现倒在草丛边上的尸体,看那模样已经死了一日有余。
跑得更远的伙计巡视回来道:“森林边上也有几人。”
足足二十七个人,足足二十七具尸体!
领头人眉头紧锁,他直觉这不是一件小事。
摇摇晃晃的马车,摇摇晃晃的人。
被扔在马车上的年轻人睫毛微颤,眼睛终于睁开了一条缝。
叶孤城人也挺负责的,每天都让岚风一天三次地来上药,还担心伤员饿死了熬了粥或者汤直接帮他灌下去,虽然动作是粗鲁了点没错,但是成效可人。
大概是因为年纪轻身体也壮实,明明第一天高烧都要死了,竟然给硬生生地挺了过来,愣是没出事。
他先翻了个身,牵扯到背上的伤口,普通人定然会疼得龇牙咧嘴,但他却还板着一张脸过分年轻却严肃的脸,抬头,看车厢的天花板,感受身下柔软的褥子,终于有了活着的实感。
笑意从他眼中一闪而逝,眼底却有阴霾。
果然他命不该绝!
年轻人善于隐藏自己的脾气,这是因为经年的历练所致,但任何一个以为自己定然会死掉的人在死里逃生之后,总是会暂时地放纵自己。
他的脑筋很好,所以几个呼吸间便分析出了自己的现状,应该是被人救了,而且救他的人财力雄厚。
他发现,自己身下可不是什么褥子,而是大块大块的狼皮毯,这狼皮毯也不是为了他躺得舒服才铺设的,而是本来就遍布车厢的每一个角落。
其实马车主人还挺吝啬,虽然帮他治疗伤口,却吝啬于多给他添一床被褥。
他想,自己现在被救起来了,那得想个方法联系到跟他出来的人才行,在危及的情况下走散,跟着他的人肯定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不仅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他们自己,自己失踪了,那些人也要跟着没命。
年轻人在暗袋里摸索,碰上了熟悉的小竹竿,他的眉头一松,很好,帮他治疗伤口的人没翻过他的口袋。
他倒不担心叶孤城等人起坏心,因为年轻人知道,如果他们真的有坏心,自己早就死了。
将竹管打开,有一只细细小小的虫飞出来。
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竟然能在密闭的管道中活这么多天,简直就是个奇迹。
“千日醉”,虫子的名,意思他能一醉千日,被关在密闭空间中像是死了,但是等他甫一接触到阳光和空气,却又立刻活了。
年轻人手上的虫子经过特殊训练,他不仅能蛰伏千日,还能寻找到与自己匹配的母虫,即使两者之间相隔十万八千里。
小虫晃晃悠悠从车厢门缝里挤出去,又走车窗离开,它有确定的目的地。
无论是岚风、朗月还是赶车人都没有发现虫子的痕迹,现在的天,本就已经到了虫出没的时候,还有谁会因为有虫从眼前飞过而大动干戈?
年轻人站起来,只要他一动,背上的伤口就牵扯得痛,但与他受伤时相比,已经太好太好。
他不急着出去,而是相看周围陈设,白云城主的车架,即使是空隔间,设施都是顶好的,但男人却分毫不惊讶,仿佛他已经看过世上的一切珍宝。
他年轻而俊美,因为伤痛,脸格外苍白,但眼中却常含审视,眉目间自带一股威严。
定是大家子弟。
他所居室外是供仆人休息的场所,此刻正逢赶车人休息,他见年轻人走出来,一句话不说,沉着脸闪身出房间。
没有交谈的yù_wàng。
年轻人:???
这是什么套路?
年轻人很能沉得住气,虽然好像被一仆从晾在原地,但他却没有多做表示,只是压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动声色地打量四周,却发现仆从所居住的屋子,竟然比他刚才那间还要好些。
他以为男人去叫管事,看他抱经风吹日晒的黝黑皮肤,便知只是个地位不太高的仆人。
让男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竟然不是一个中年发福的管事,而是一位很美的姑娘。
一瞬间,男人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他自幼所读为圣贤之书,所听是满耳朵的“之乎者也”“唯女子乃小人难养也”。
明重儒,轻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