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似乎别样的长,足够陈志摸索完与他的前世今生。那些不久前才刚刚发生的故事,在陈志的心里被涂上了日久生情的标签,好似所有的山穷水尽都只为这一刻的相拥。
残阳如血。
作者有话要说:
35600个字,写到第十一章 ,终于让他们两个人以爱的名义在一起了。
这篇文确实很虐,开头很劲爆,有种令人窒息的暗黑感,但这都不是目的。我希望曾经狂拽炫酷吊炸天的陈志能够遇见一个爱的人,他有着不那么幸福的童年,他不相信爱情,也不需要爱情,甚至他都是坏的,没有那么伟光正的主角光环,实在不是一个好的攻的形象。
最冷的是连这篇文的受也边缘的不能再边缘了(这文会扑也是意料之内了,真是啥冷写啥),带着原罪,孤零零的生活在异常残忍的世界,却依旧拼了命的想活下去,那种不认命的生命力让我真的好感动啊……
记得前几章的时候陈志问他想吃什么,娃娃说喜欢甜的,可这一块甜点到现在我也没让他吃到,也算是非常后妈了。
决定在之后适当的发点糖,虽然他们俩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还要坚持下去,总会好的。
唉,完完全全没想到自己真的按照目标写成了一片成长励志文,感谢那些追了文的朋友。
大声的告诉自己——不弃坑!努力更!
(友情提醒:我觉得干红极其的不好喝,不喜欢,我也要喝甜的!)
第12章 番外一
陈志,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大好青年,英俊潇洒fēng_liú倜傥,在昨夜进行了将近三个小时的不可描述之后,毅然决然的在清晨四点的床上垂死病中惊坐起。
被子被人为的扯开了条缝儿,一旁的陈小娃同学被早晨的凉风冻醒,睁开眼就看见身边这个老男人又开始出幺蛾子。陈小娃觉得陈志这些日子一定是偷偷的补了什么,否则怎么精力会那么旺盛,昨天他们两个人纠缠在柔软的被子上,他眼睁睁的看着时针像带着嘲笑似的对他说“让你嘚瑟,小样儿,挨收拾了吧”,陈小娃痛心疾首,最后好说歹说撑到了凌晨,陈志笑着倒在他身上,随后伸出胳膊抱着他睡。
可是天知道今天为什么他要起这么早!
陈小娃翻了个身,把脸按在枕头上,然后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要宽容,要宽容!
窸窸窣窣一阵响,陈小娃听见一声关门的声音,陈志下楼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渐渐的听不见了,而陈小娃也终于在这来之不易的宁静中……困意全无……
陈志你大爷啊!
陈小娃拢了一把头发,随后从鞋柜里翻出那双浅灰色运动鞋,这双鞋和陈志的一样,也不是什么名牌,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下商城里一百块一双的那种,但那是几年前陈小娃第一次投入全新生活后赚钱买来的,一次两双,当做他和陈志的情侣鞋。
但是这个颜色是真的太惨不忍睹了……
陈小娃现在看着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陈志当时也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弦搭错了,就认准这个极其不正的直男色,直夸它特别耐看,事实是耐不耐看不知道,但是的确耐穿。然后也不等陈小娃反驳,毅然的对那个年过半百的卖货大姐露出电力十足的微笑,大姐最终因实在受不了陈志的糖衣炮弹,一双给他们便宜了十块钱。
然后英俊的大傻子带着美貌的小傻子就一路穿着这双鞋走回来,一直走到现在。
陈小娃打开自己的衣柜看了看,以求得视觉上的抚慰。
而另一边的小区广场上,陈志再一次的融入到了老年太极队中。
打头的张大爷年过八旬,身体极其硬朗,陈志以前出来买早餐的时候曾看见他老人家空手劈砖头,英姿勃发器宇轩昂,但是不幸的是他的骨质疏松,被随后赶来的男人强行带到医院包扎去了。出院后老人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年迈的事实,放弃了他一直以来追求的气功,改着能隔山打牛的太极了。
张大爷看见陈志过来显得非常开心,“小伙子你来……”
张大爷的眼神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花白的头发在朝阳的照耀下闪出金边,一个标准的马步扎起,就等着陈志上前。
陈志:“……”
看得出张大爷年轻时候也是个热心肠的人,他得知陈志有学太极的意向,连忙召唤出隐匿在小树林的里诸位老伙伴,而大爷大妈对于夕阳红队伍里意外跑来一匹黑马显得非常兴奋,围绕在他的身边评头品足,显示出了非常高雅的志趣。
陈志:“……”
陈小娃在家里慢腾腾的洗漱后随手拎了件大衣就走了下去,夏天天亮的早,隐匿的太阳从天的尽头迈越,带着一丝凉的风吹在他的脸旁。陈小娃有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适应这种光明正大的生活,这种无为的坦荡让他觉得惶恐,阳光和自由曾是他最期望的,而当有一天他真正拥有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没了接受它的能力。
当然,陈志是不信邪的。陈志几乎是手把手教他怎么像个平凡而普通的正常人生活,他用着常人难以理解的耐心把他培养的举世无双,让他能肆意的活在这个曾经让他恨让他痛的世界。
但是,很显然,陈志并没打算让他现在继续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默默伤感,尽管他很好看……
陈小娃悠闲的走到小广场就看见一排排穿着白色练功服的大爷大妈微闭双眼,如得道高僧般的左推右怼,玄之又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