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这一袭被浆洗到发白的旧衣,在白夙心里镌刻了一段永不磨灭的记忆。
那个时候,苏明月还叫刘薇,方才被她父亲卖到春风楼里不久,还只是个替人端茶倒水的使唤丫头,她被那个满身风雪的少女,拦在春风楼的大门外,听着她用颤抖而微弱的嗓音说:“请借我一片檐角,借我一件旧衣,借我一碗冷饭,借我一贯铜钱……此生此世,我白夙毕将万倍偿还!”
一片檐角的一万倍要怎么还呢?一碗冷饭的万倍是多少呢?年龄尚小的刘薇还不会算这个账,但她很清楚一贯钱的一万倍是多少——她的父亲,将她卖进春风楼的价格,就才三贯钱!
如果,她有一万贯钱,她就再也不用替人端茶倒水,被人呼来喝去吧?
如果,她有一万贯钱,她的母亲,就再也不用被父亲打骂,逼着去做私娼野妓吧?
如果,她有一万贯钱……
那时的刘薇与白夙同岁,正是喜欢围在街头野戏台子旁边的年纪,也是个喜欢把希望放在别人身上的年纪,总希望自己能如那戏中人一般,遇到一个有财有势的良人,将她救出苦难,护她安然。
白夙的出现与誓言,让年少的刘薇产生了错觉,天真的以为,这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少女,能够如诺言一般,万倍偿还。
于是,她将白夙偷偷的带到春风楼的后院,偷偷的找来吃食衣物和铜钱,学着白夙的口吻说:“借我广厦一角,遮你风雪一夜;借我华服一袭,暖你深冬一宿;借我铜钱一贯,免你饥苦一程;此恩,你必涌泉相报,万倍偿还……”
白夙与刘薇击掌盟誓:“有恩,我必还之;有仇,我必报之;但无论还恩还是报仇,都是我说了算,你不可以选择,也不可以要求。”
盟誓后,一夜安歇,白夙穿着刘薇偷来的衣服,带着铜钱,一走就是四年。
四年后,白夙锦衣归来,回到东莱城里,找到了当年地春风楼,替已经改名唤作‘苏明月’的刘薇赎身,阔绰出手买下春风楼,仅仅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将这间本在东莱城里不甚起眼的小花楼打理得声名鹊起,甚至还将分号开到了郡外,开到了长安城。
然而,就在春风楼蒸蒸日上的时候,白夙却突然带着一千两黄金离开,把春风楼的生意都留给了苏明月,自己却回到贼乱四起的黄县,接手了白家的家主之位,又用将近四年的时间,让那个破败的白家起死回生,成为了名列东莱的三大商贾之一。
白夙看了看苏明月,垂眸说:“比起郡城里的天罗地网,你的恩情才是真正得弥天大局。”
“是吗?原来你就是这般看待我?”苏明月凝视着白夙的又眼,唇角突然掠过几许惨然而凄凉的笑意:“既然如此,那便莫要怪我不念旧情。”
苏明月说着,斜举长剑横挡身前,却见白夙也从马背的另外一边,摘下了一柄连鞘长剑。
黑绳简单缠绕的剑柄,漆成黑色的凡木剑鞘,连剑穗都没有——苏明月简直不敢相信,这么一柄鄙陋的宝剑会出现在白夙手里。
要知道,白夙此人,素来喜欢奢华享受,往日还在春风楼时,从衣食到住行,她所挑所用无一不是j-i,ng美到极致,便是她当初替苏明月挑选的物甚,放眼如今的长安城里,也只有最顶尖的那些贵家势族的当家主母才能用上几件。
这柄剑,一定不是白夙所有。
当苏明月看到这柄剑的第一眼,心中就浮现了这个念头——自从五年前白夙锦衣归来,苏明月就发现,白夙有些近乎偏执的嗜好白色,从衣饰到器物以及她住的房间,无一不是白色,甚至连她替苏明月置办的物件,也几乎都是白色。
而此刻,白夙手里却提着一柄黑鞘剑。
更让苏明月震惊的是——白夙竟然会使剑!
苏明月缓缓的拔剑出鞘,眸色哀绝,语声幽幽,道:“将近两年的朝夕相处,我竟不知你也会使剑!”
“这只能说明,你始终未曾将我放在心上罢了。”
白夙眸色寡淡,铮然拔剑,左手丢掉剑鞘,从容负手静立。
苏明月不再说话,脚下用力一踏,借力纵身飞跃向前,手腕轻转间,掌中长剑已然挽出朵朵剑花,随即带着一抹寒光直刺向前。
这一剑快若闪电迅雷,白夙却依然从容,看准这刺向自己心口要害剑势走向,微微侧身,竖剑身前,挡开了这致命一击。
自白夙摘剑的那一刻起,苏明月就没指望自己能够一剑拿住白夙,并且,她今夜出现在此的目的,也只是为了缠住白夙。
此刻一击不中,苏明月便立刻换了招势,不再凌厉攻击,改为缠斗。
白夙虽然剑术不错,与苏明月相比起来,却是高下明显,几翻缠斗下来,虽没吃亏受伤,却也逐渐处于劣势。
不过,苏明月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白夙虽然处于劣势,虽然败相明显,可每每紧要之际,她却总是猛剑相拦,丝毫都不爱惜手中利刃。
又一次双剑交击,猛然碰撞之下,竟擦出点点火光处四溢——苏明月心中顿时大痛,这柄剑是白夙当年送她的礼物,乃长安铸剑名家费时三年方才铸成。
当时,那位铸剑名家广邀天下宾客品剑,苏明月与白夙并辔游长安,仅因因苏明月路过时多看了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