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孩们都渐渐长大,开始成家立业,她颇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慨,既然要成家了,她便想当个见证人。
一开始,只是双方加上几个长辈亲人或者朋友一起吃个饭庆祝一下,后来,物质条件上来后,就慢慢开始注重其它方面,楚夏便顺时提出了举行婚礼这个提议。
上有所好,下必行之。楚夏的审美会影响下一代甚至同一代的人,她既提出了婚礼,支持她的人便开始跟风而行。
于是,自然而然的,婚礼的形式就慢慢流传开来了。同时,部落里也有了第一部婚姻法。
婚礼的形式,没有硬性规定,根据各家情况自行商定,若是没条件或不愿这么麻烦的,省略这个步骤也不是没有。
总的来讲,这只是一个风俗,并不是一项规定。
“你有哪些需要邀请的人,把名单整理好给我,我好安排。”楚夏对女儿的交际圈子知道一些,却不完全了解,还得征询征询她的意见。
“好。不过,我不想邀请太多人来。”对于婚礼,楚颜反倒没有楚夏和炎那么重视。
“行,都依你,到时候我把名单给你看看,由你来做最后的决定。”楚夏笑着说,伸手示意女儿过来,“现在,我先给你量下数据,做婚服需要不少时间,要多留点时间准备。”
“等会儿我也给妈妈量。”楚颜笑嘻嘻说,眼里尽是促狭和调皮。
——
为了提高生产力,楚夏想过诸多办法。
首先便是粮食作物的改进。粮食是人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好的种子可以使粮食增产几倍甚至十几倍,这无疑是最有效又直接的办法。
就像她那个国家的杂交水稻,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甚至还有多余的。
杂交的原理很简单,高中生物就讲过,不过是基因的重组,把优势基因集中到一颗植株上。
但自然界的物种何其繁杂,要真正杂交出理想的作物,需要时间和技术的累积。
从开始发展农业到现在,楚夏一直未曾放弃对作物的改进,二十年下来,总算出了些成果,这也是部落里其他手工业得以蓬勃发展的原因之一。
只有解决了吃饭问题,人们才有多余的精力研究其它。
染织业就是部落里发展得较快的手工业之一。
从最初的粗麻布,到现在精细的丝绢,布料的质量一下子就上窜了大截。
楚夏用来做婚服的衣料,就是染成了红色的丝绢。
丝绸不仅产量少,对纺织技术要求也很高,一年下来都产出不了多少,楚夏用丝绸做一整套婚服,可谓是下了不少本儿的。
不过,一生一次的大事,又是自己的女儿,花费再多楚夏也愿意。
历时一个月,她终于完成了女儿的这件婚服。
这是她做得最用心的一件衣服,也是最漂亮的一件。
当初定婚期的时候不觉得,等日子一天天过去,楚夏才觉得这婚期太早了些。
就算女儿结婚过后也还在自己身边,但那终究是不同的。她的生活,终于被另一个人介入。
看到楚夏盯着手里的婚服出神,炎就知道她又在伤感了。
“我收到阿御的信,他说他就快回来了。”炎把手里的信递给楚夏看,以期能分散她的注意力,别再一直低落下去。
“真的?”果然,楚夏一听儿子快回来了,立马来了精神。
当年立志要去开疆扩土的少年,在两年前就离家了,因来回路途遥远,他又有重任在身,两年间竟是一次都没回来过,家人之间全靠写信联系。
这一次,姐姐要成婚了,说什么他都不能缺席。
两年不曾见儿子,夫妻俩都挂念不已,想知道他这两年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受伤?长高了多少?现在是什么样子?
楚夏逐字逐句细细看完炎御的来信,明明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她却又想落泪了。
“你怎么还是那么爱哭?像个小姑娘一样。要是让旁人知道,严肃威仪的首领居然是这个样子的,恐怕要笑话你了。”见楚夏眼含泪珠,炎抬手轻轻给她抹去,语气里满是宠溺。
“哪里爱哭了?”楚夏不满地反驳,“我只是太高兴了一时没忍住。”
“也不知道阿御这次回来要待多久,他以后都要留在边境,恐怕很少有机会再回来了。”楚夏无不伤感地说。
“他回不来,我们可以去看他呀!”炎安慰着说。“等再过几年颜颜能独当一面了,我们就可以到处去走走看看了。你不是一直都想去看看自己开创出来的这片土地吗?到时候我们一起去。”
“嗯,”楚夏靠在炎怀里轻轻点头,“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去看看云、风、伯石还有从敏他们,也不知道到时候我们还能不能认出他们来。”
这些孩子,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