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往家里寄点钱!
这么乖巧懂事的女儿,也让二老省了不少心!
唯一担忧的,就是怕女儿被大城市的花花绿绿迷乱了心。
大学第一年,原主一直本本分分,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上了大学还能像她这么刻苦的,其实很少,因为刻苦,老师也非常喜欢她。
大二的时候,一个学长来追苏锦,他是大三的,学校里的传奇人物,长得帅、个子高、而且从来没有见他跟谁谈过,不乱心。
一开始原主没有同意,那男孩追了她两个多月,她实在承受不住他的追求和别人异样的眼光,只好同意了!
而这个男孩的确待她很好,他们有共同的对艺术的追求,只不过他的追求是钢琴,而她是泥巴。
这个男孩也是第一次谈恋爱,但是他情商很高,他说他没打算谈恋爱的,但是他喜欢原主,本来想等毕业再告白的,可是他又怕原主跑了,所以他想要提前将原主拴在身边!
这个男孩跟原主身份差不多,都是普通的小市民,所以原主才觉得跟他在一起没有压力,毕竟大城市里,尤其是艺术学院,富二代简直太多了!
在这段恋爱中,原主渐渐地也投入了真心,原主大三的时候,男孩大四了,出去实习了,因为在学校不方便见面,男孩在校外不远的地方租了一个公寓,跟原主同居在了一起。
后来男孩越来越优异,而原主也越来越优秀,总是不断地飞国外参加很多的艺术展,两人就此忙碌着,聚少离多!
在原主大四那一年,已经是小有名气的陶瓷艺术家了。
后来原主渐渐地发现了两人因为聚少离多引发的问题,原主在心里认真的想过,要多抽出时间陪伴彼此的时候,发现男孩爱上了别人!
没有原因的,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没有理由!
哪怕原主为他做过再多的挽留,哪怕为了给男孩做心脏手术的费用,都是她毁了那双艺术的手而换来的!
第三百三十八章丽江这个小城……
可是无论她做过再多,他已经被不爱她了!
原主几乎癫疯,原主是个很专一的人,这一点从她的爱好就能看出来,这样的打击对她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她不会放手,也不懂放手,哪怕最后耗到最后,她还是没有换回他的心!
这一世,原主的心愿是不再那么执迷不悟,学会放手,学会慢慢承受、接受这种痛苦!
回忆完了这一切,苏锦不得不说,原主是个傻女孩,很傻、很傻的女孩!
苏锦躺在病床上,闭上眼睛、脑袋放空,什么都不去想,直到这股疼痛如潮水般散去,她才睁开眼看着自己右手手腕处的石膏……
这是为了拿出给男孩做手术的费用,原主以两百万的价格卖了这只手,为了男孩,她不惜断了手腕,凡是靠手做艺术的人都知道,手若是受过伤,不论是大伤小伤,毁灭性几乎是百分之百的!
因为平日里的锻炼和各种劳累手指手腕,已经日积月累下落下了病根,如果再受外伤,尤其是创伤大的外伤,哪怕日后恢复好,也不会如初了。
就是原主最至关重要的一个国际性的比赛,男孩在这个时候倒下了,原主哪里还有心思比赛,听到对方愿意出医药费买她右手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硬生生忍着重击断骨之痛,只为那二百万的支票,只为挽回男孩的心,可惜一切都是她的妄想,男孩醒来后确实感恩她,对她很好,可是他依旧不爱她了……
爱情想走的时候,谁拦都没有用……
苏锦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就挂着石膏出院了,右手虽然是粉碎性骨折,但也不是永久的创伤,以后正常的劳作还是可以的。
苏锦在走之前,还是要去看男孩最后一眼,男孩的病床就在她的楼上,苏锦去的时候,男孩还在睡觉,他的身上插着各样的仪器,显然他很不好受……
在此之前,男孩都没有跟原主说过,他的心脏不好,而且是很不好……
男孩的病床旁边还有一些鲜花和水果,想必是那个女孩送来的。
男孩真的长得很好看,他睡着的样子,就跟一个天使一样,也难怪原主会那么爱他!
苏锦从包里掏出一个本子,一支笔,她的右手还不能握笔,只能用左手歪歪曲曲的在纸上写着几个字:
“你好好爱她我四海为家就当风没吹过你没来过我没爱过”
将歪歪扭扭的字放到了他的枕头底下,苏锦就离开了病房。
苏锦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去过学校了,她已经大四了,眼看着就要毕业了,这一段时间,她哪都不想去,就想去学校。
她一个人,一只手,从跟男孩租住的公寓,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到了学校宿舍,她开始了一边在学校养伤,一边学习、一边修炼的生活。
这个世界只有非常稀薄的真气,没有内力、也没有灵气,苏锦用真气修炼,以后修炼的厉害了,能慢慢修复手腕上的伤口……
第三百三十九章丽江这个小城……
虽不能恢复到以前,但也能修复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这还是第一次如此贴切的做一个大学生,如此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待在校园里。
只是可惜的是,很多实践课,苏锦因为手伤都无法参加,那些老师们看她的目光,无一不带着遗憾、可惜,是的,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天才……
他们以为这是一场意外,却不知道这背后的感人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