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刚刚听到的清亮清新,让人在炎热的夏季,也觉得身心都舒畅。
其实那个时候,他很想告诉她,不用客气姑娘,到时候让他画张画就好了。只是想了想,两人终归还是初次见面,作为一个绅士,他不能这么鲁莽,便压抑着没有说。
她道完谢,借着他的手臂,从地上站起身,脚下却有些踉跄。低头看去,才发现她膝盖上划破的伤口。
作为一名热爱画画的艺术家,他时常在身上备着一条手帕,以前还觉得这个手帕总派不上用场。但是这个时候,他却万分庆幸自己带了手帕,这样才能在关键时候,为自己叠加一份好感。
他几乎没有犹豫,从口袋里掏出自己干净的手帕,递给她,让她擦去手脚上的灰尘。
而接下来的场景,他到现在都没有忘记。
她抬头接手帕时,那看向自己的目光,湿漉漉的、不带一丝遮掩、干净明亮的如夜空中闪烁的星星,令他有刹那间的失神。但是他很快又发现,失神的不只是他,还有眼前的她。
她的目光像是突然之间被人按了暂停,水湛湛的双眼一下子就呆住了。仿佛一只受到惊吓的兔子,嘴巴微张、面部僵住,来不及反应下一个表情。
看上去很可爱,很有作画的灵感。
他向来知道自己的外表,有一副让女人垂涎的俊俏五官。更何况,即使是在街头画画,他也习惯性穿戴整齐的出门,不似那些邋里邋遢的画者,他打扮的倒更像是一个明星。
所以,当见到自己成功唬住陆臻臻的时候,他很不厚道的,勾唇,对她展露了一个自认为魅力十足的微笑,再沉下声音问她有没有伤到哪里。
效果很有效,她的眼神果然变得更加呆滞了。眼睛瞪圆,长翘的睫毛微颤,金色的阳光下显得愈发的迷人,迷人的让他想要亲吻她的眼睛。
气氛很好,环境还不错,路上行人也不多,十分适合亲吻的场景,他却没有这么做。
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他还没来得及动作,便感觉到一股冷气从斜上方传来。
“你们在做什么?”
一道淡漠低沉的声音响起。
没带任何情绪,没带任何语调。他却觉得,突然出现的这个男人,对自己有着浓浓的敌意。
有男朋友了?也对,刚刚她不就是因为追这个男人才摔倒的吗?
既然有男朋友的话,那就算了。
这么想着,下一秒,他主动放开了她,很有礼貌的点头,疏离的说了几乎话,便准备道别。
作为一名标准的绅士,从来都不参合别人的感情。名花有主,他不会强摘花,而会选择另觅一朵,虽然很难遇到一位令他冲动的想作画的女人,但是与道德底线相比,他宁可不画这幅画。
尽管知道她有男朋友,但第二天,他还是忍不住又来到那个街头。秉着即使不交流,远远看着画张画也是好的想法。
他在那等了整整一个上午,只是人来人往一波又一波人,却都没有遇到那个女人。那个有着清亮嗓音、白皙皮肤、穿着怪异、令他冲动的想要作画的女人。
倒是被一些打扮暴露、喷着刺鼻香水、恨不得能裸奔的女人,团团围住,争着抢着要给他当模特。
在此声明一下,他没有丝毫夸张的嫌疑,他的行情就是这么的抢手。没办法……不要羡慕嫉妒。
最后,被烦的实在受不了了,他索性收了画架,早早回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