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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里成功的人士有不少,但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靠自己打拼终于可以在金字塔的顶端跳舞,一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勺。前种一般都看不起后种,没有尝试过失败,怎么明白成功者得艰辛。而后者则总在想,既然自己又条件,又何必花费那十几年的时间!
于修云属于前者,他出生不好,在一个北部小小的农村,村里最好的孩子考上中专,更多的是学校识了几个字,会算一点帐就退学,光着脚丫子在田野里跑,或者早早挑起了家里的单子去镇子里打工,能干什么呢?力气大的挑水泥,搬砖头,学些建筑的活计;力气小的只能在餐馆里端端盘子,或者给那些个三流的厨师打打下手。
不过,这些都不是于修云的童年,他小时候也贪玩,总被父亲打手心,一下一下,打得笔都握不住。于修云有一个哥哥,就是村里唯一的中专生,现在听说在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工作,在城里人看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村里的人对他父亲却敬重起来,父亲励志将他这个老来子培养起一个大学生。初中就让他到哥哥带着的城市去读书。
也许接触的人变了,也许是受到的教育不同了,于修云的性子倒是渐渐沉稳起来,也不想小时候那么疯了,这个人寡言少语,只知道埋头读书。
初中的时候那些个城里的孩子还看不起他这样的乡下孩子,受了不少欺负,许是这样,于修云便刻意的学期了城里的一些腔调。到了高中,于修云的身上再也看不出有乡下孩子的乡野气了。
他的五官也渐渐显出了行,眼神日渐锐利,面庞冷硬如刀锋雕刻过一遍,就是不爱笑,但是依旧够招蜂引蝶了。只是此时于修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不喜欢女生,喜欢男生。特别是那时身边的一个斯文秀气的同桌,说话温温得如一杯茶,握笔的手白皙修长,每次看见于修云都会一阵心驰神荡。但是他从未从表面上表达出来。
初中三年依旧放他学会了隐忍,他知道这是不正常的,在富人家还是可以玩玩的兴趣,但是在他这样的乡下小子来说,这够让人骂变态了。
后来于修云上了大学,还找过女生谈恋爱,但是依旧是不行,在床上根本硬不起来。他便再也不想这档子事了,一心一意的扑在事业上,那时也算是得了一个机遇,总之在商场打滚了六七年,他终于可以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别人见到他都会毕恭毕敬的喊一声:“于总”,或者“于先生”。比起那些富家子,他这样的成功人士更让人尊敬。
此时父母亲都已经相继去世了,只剩哥哥和几家亲戚。村子里更是没有回去过。不是因为看一起村子里的人,而是那些淳朴人脸上巴结讨好的神情让他不竟心里难过。哥哥则被安排在自己公司的人事部门,也算是个美差。
人说饱暖思□,对于修云来说也是。工作生活安定下来后,他也想着那档子事了。商场上包养情人的不少,玩男人的更是有。这时候于修云相信,再也不会有人嘲笑他,贬低他了。而且他的成熟与稳重,也会引得不少男孩投怀送抱。
只是他和其他许多人一样,喜欢征服不听话的。于修云设置有一种变态的心理,每每将那些不服气的人压在身下,好像就可以报复他在城市打拼这么久的苦。
于修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当年坐在他边上,那个温温得如一杯茶的男生,现在也算是一家外贸公司的白领了。只是脸庞没有当初那么清秀,疲惫中透露出蜡黄,眼神也不再是那样清澈,倒有些世故的混浊。
当然,于修云提出这样的要求,男人当然一开始不愿意,但是渐渐的也算是沦陷进去了,和于修云好了两个月,床上了不少。但是于修云反倒是腻了。后来断断续续的又玩了几个男人,但都是无疾而终。但是他于修云喜欢玩男人的癖好倒是在圈子里传开。但是那时,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而且于修云玩男人,都是很知道分寸的。正如他这个人做事总是很沉稳。
但是一切都在那一晚被打破了。
那一晚,他因为和上官家又合作,被请去了天堂喝酒,之前吃饭的时候已经喝了不少酒,虽然对神智没什么影响,但是隐隐的已经有些醉意。
同去的还有好几位老总。刚出天堂的六楼,他就被那位穿着白衬衫,脖子带着领结的男领班吸引了,黑色的修身裤子衬着腰细腿长,脸庞上的表情恭敬却又充满了野性,眼神更是隐隐流动着一种不羁的神采。
不仅是于修云,边上的老总的目光都有点贪婪的在男领班身上晃荡。但是于修云已经习惯了忍耐,即使被吸引,打量的眼光也都是隐隐的,类似平常撇去的一督,但是那种眼中流动的□,却是谁也不能抹杀的。
那时,他心里已经有了计较。后来把姓向的带上床,引的吴禄简现身,到后来用男领班的一夜来换都是早有预谋的。商场的人都称他为老狐狸,不是没有原因的。
“听说……你要我的特殊服务。”男领班根本不畏惧他,反倒显得从容,双手抱胸,高抬着下巴,眼神慵懒而轻蔑,不像个来这里打工的,反倒是像一个富家子。
但是快到嘴得肉是不可能放弃的,于修云用露骨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前的男人一番,那副年轻的身体里仿佛潜藏着一只野兽,但这更让于修云口干舌燥起来。
“你一晚,要多少钱?”男领班根本不在乎那种目光,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