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喜欢有特色的美人,毕维斯多年前获得魔格成为魔王,挑战神族,搅得两族势不两立的时候,他就对他下手了,可惜实在脑子不开窍,又时不时的喜欢在他最忙的时候来神宫捣乱,久而久之,他也失去兴趣了,可是如今,他又发现有意思了。
近距离的接触,才发现这个家伙只是喜欢打架,欺软怕硬,性格跟个孩子差不了多少,对于情、爱一事不是不懂,而是完全不懂,亚伯拉罕有点后悔没有早点了解到这个新魔王的本性了,不过现在也不晚就是了。
至于龙皇和冥王,龙皇比起毕维斯的霸道来说,那简直就是肆无忌惮,铂金色的长发加上湖绿色的眼睛,每次看到金币时那种简单的喜欢,虽然有些意动,但是他向来没有夺人所爱的乐趣,况且就算喜欢他这一身的金光闪闪,他也觉得龙皇不会喜欢上他。
再加上一个冥王,眸色深邃,黑发黑眼的的确罕见,有着一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神秘感,虽然他对美色感兴趣,但是对于同一类人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怕还没吃到鱼,先把自己给噎死了,说起来还是毕维斯比较有意思一点。
当然,他对冥王的阴诡是知道的,能跟讨厌冥族的龙皇成为恋人,真是一件值得研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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